导读:本文是来自江苏省连云港市的网友投稿,由编辑发布关于云南曲靖警方复核“女子跳楼受伤”事件:维持不立案决定的内容介绍
2019年9月29日,曲靖市公安局接到李某合(李某池父亲)提出的沾益公安分局对其女儿跳楼受伤不予刑事立案决定的复核申请,当日予以受理。曲靖市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沾益公安分局全部调查材料和相关证据进行复核的同时,复勘现场,调查走访相关当事人,调取宾馆及周边的全部视频资料进行审查。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复勘笔录、现场视频资料、医院病历等证据证实。曲靖市公安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就是否有犯罪事实及刑法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全面审查,认为:朱某彬、吕某在宾馆楼梯间对李某池的劝说、推拉行为,其目的是劝说李某池到房间与朱某敏和好,没有实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观故意,不属于刑法上的不法行为;在房间内,朱某敏对李某池责骂、打耳光及朱某彬等人的行为与李某池跳楼致伤的结果没有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关系。根据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等关于刑事立案的规定,曲靖市公安局认为沾益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予以维持。
复核决定于10月28日送达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对复核决定如有异议,可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公安机关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相关民事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曲靖公安机关对李某池伤情深表关切,对李某池及其亲属提出的合理诉求,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曲靖市公安局新闻办
2019年10月28日
(原题为:《关于李某池跳楼受伤一事复核情况的通报》)
本文地址:http://www.hykxw.com/article/detail/id/793247.html 声明:本站原创/投稿文章由编辑发布,所有权归衡阳快讯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衡阳快讯网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删除处理。